各成人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7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成〔2017〕8号)要求,招生院校已公布的招生专业,如有考生报考,且达到录取条件的,必须录取,不得取消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以开班的,各招生院校必须妥善处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未能开班为由对考生退档。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粤招办成〔2017〕8号文的要求,对生源不足以开班的,招生院校在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将考生录取到本校其他招生专业;本校无法调整到其他专业的,须按考生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不得退档,不得转录,学生入学后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对一些专业因生源不足以开班且需调整到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的,招生院校应将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情况说明及考生同意调整专业说明一并提交给录取场录检组,录检组核实并经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后,院校在录取系统重新提交录取方案,计划组审核通过后,院校重新提交拟录取名单。
二、根据各校高中起点本科批次的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省招办将对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文科和理科各降10分投档。请各校根据降分后的生源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将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剩余计划,在专升本投第二专业志愿前调整到专升本层次,或调整到下一招生批次。调整截止时间为12月6日14:00前。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